中足联财务约定:球员收取合同外价值超一万元现金或物品需报备(中足联新规:球员合同外收受超1万元款物须报备)
栏目:球探比分 发布时间:2026-01-19
要点解读

- 含义:球员若收受合同约定之外、单次价值超过1万元的现金或物品,需按规定向主管方(通常为中足联/联赛及俱乐部)报备,说明来源、时间、用途、估值等。
- 范围示例:红包与节礼、第三方发放的出场费/奖金、赞助商或球迷赠礼、代言回扣、比赛相关“感谢费”等非合同内收入或馈赠。
- 目的:防范利益输送与假赌黑、强化税务与财务合规、提升薪酬与激励透明度、保障公平竞赛。
- 合规建议:建立个人/俱乐部礼金礼品台账;保留发票/转账记录与估值依据;尽量走对公转账、少收现金;超过阈值前置审批并及时报备;涉及代言统一经经纪与俱乐部报备;注意可能的处罚(通报、罚款、停赛等)。
- 关键待确认:报备时限与渠道、是否累计计算(多次小额是否合并)、适用对象是否含教练与工作人员、物品估值规则、具体处罚细则。
需要的话,我可以:
- 拟一份俱乐部内部的报备表单与台账模板;2) 起草对队内的通知/合规指引;3) 英文翻译与对外公告版本。